采购公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经济损失鉴证项目进行校内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经济损失鉴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无因审计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受到财政部、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可能影响被审计单位报告无法被采信的情况。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3)供应商2024年以来有因审计业务违规受到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处罚的不良记录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进入项目组人员名单。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从2021年1月1日至今事业单位的审计经验,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合同)。
三、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经济损失鉴证项目 | 1 | 项 | 90000 | 90000 |
(一)技术内容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学院资产进行全面专项审计,审计内容需涵盖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价值评估、折旧计算以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形成专业的审计报告并出具经济损失鉴证报告。其中,资产分布在全校14个行政部门,9个教学机构(不含合作办学),3个辅助教学机构。资产年限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涉及多个校区合并。账面固定资产余额368,432,817.63元,数据记录共22764条。需配备审计人员至少10名,其中至少包含5名中级及以上会计师。
(1.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拟投入的其它服务人员应齐备、专业配套、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注明职称)及会计师证书有效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近6个月(开标时间当月不计)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方案。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提出合理、可操作的人员构成方案,应详细说明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员的构成、数量以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
(1.3)供应商提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1.4)供应商提供档案管理制度。
2、具体要求:
(1)资产账与实物进行核对,形成差异清单;
(2)资产账与财务进行核对,形成差异清单;
(3)调查差异原因;
(4)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损失鉴证报告;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成果,包含详细明细情况、理由依据明细、审核意见、审计报告等。
4、成交供应商必须随时为采购人提供涉及的项目咨询和决策支持服务等;按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开展的相关活动等。
5、成交供应商须履行以下职责:
(5.1) 遵守国家中介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财经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5.2)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审计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主动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3)不参与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利用参与审计工作获得不正当利益。
(5.4)不得出具不实或者内容虚假的审计工作成果,对审计工作成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交付成果时间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交成果或提交不实、错误成果等,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不再委托后续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追究其赔偿责任。采购人已支付合同款(若有),成交供应商应退还。
7、成交供应商在审计过程中,应与被审单位密切沟通。遇有审计意见无法与被审单位取得一致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出面居间协调。提交给采购人审计报告前应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书面)。
8、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守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合 作过程中涉及的数据资料、工作秘密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一旦泄密,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被审计单位的文件资料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10、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审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应经采购人确认,若采购人对审计实施方案有进行调整、修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场服务。
11、采购人可组织人员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其工作进度、服务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改进。成交供应商拒不改进或未能及时改进的,采购人将酌情扣减服务费(扣减标准:5%-10%),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相关行业管理协会。
(二)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自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交货时间:(1)现场工作时间,在接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2)出具报告时间,在采购人提出申报报告后的10天内出具报告。
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闽台楼610人事处。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非现金形式提交。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无违约的前提下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名: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帐 号:1402027129600575035
5、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并开具正式发票,校方办理报销手续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6、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计划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和时限,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应已包含加班赶工、节假日、夜间实施等所有事项和费用。
四、评审方式:比价(最低评标价法)
五、相关事项
1、采购公告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 6月27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6月3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须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封口处密封并盖章送达。逾期送达文件将被拒绝。
送达地点: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闽台楼610
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950348738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20日
附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模板